Registration Notice 報名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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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&A
常見問題

QGPA的報名資格為何?

A

(1)徵獎公司資格
報名廠商為從事面板模組、材料及零組件、先進設備、智慧製造或研發等相關領域廠商,且為中華民國境內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廠商(不包含外國企業在台灣之分公司、子公司,以及辦事處)或研究單位。

 

(2)徵獎之技術/產品資格
活動分為卓越技術獎與傑出產品獎。

  • 卓越技術獎:須為近三年內完成研發並對外發表之顯示面板相關技術
  • 傑出產品獎:須為近三年內成功開發上市或對外發表之國內顯示相關產品或方案

★詳情可參考活動簡章

QOOO 公司總公司是外國公司,在台灣有登記,可以參選嗎?

A

廠商須為依照中華民國境內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廠商。若公司為外國企業在台灣設立之分公司、子公司或辦事處,恕無法參加報名。

QGPA的徵獎技術包含哪些項目?

A

包含顯示器相關之面板模組、材料及零組件、先進設備及智慧製造,詳細項目可參考GPA簡章中「一、顯示器元件產品技術界定範圍」的內容。

★詳情可參考活動簡章

Q如何報名GPA?

A

線上報名。廠商須於報名截止時間前,至活動網站註冊、填寫相關資料,並上傳報名申請書與附件,逾期恕不受理報名申請。

Q報名GPA需要繳交報名費用嗎?

A

報名GPA無須繳交費用。

Q需要繳交哪些報名資料?有參考範本嗎?

A

報名GPA需繳交的資料有:


(1) 報名申請書
(2)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/工廠登記核准函/公司變更登記證(擇一)
(3)參選技術之各項認證、專利、獎項等證明文件

★    報名表中「智慧財產權聲明書」須蓋公司印章與代表人印章;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」須由參賽聯絡人簽名或蓋章。
★    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發放紙本證書,請至「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」網站,下載公司基本資料。
★    工廠登記核准函已不發送紙本證書,請至「經濟部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查詢,並下載工廠登記資料。

報名資料請依據報名申請表的說明填寫,恕無參考範本。廠商可參考「附件三:獎項評審項目」的評審項目與權重,撰寫報名申請書。
 

★詳情可參考活動簡章

Q同一技術/產品是否可同時報名卓越技術獎及傑出產品獎?

A

GPA對於同一家廠商的投稿件數並未限制,廠商可以不同技術/產品報名多個GPA獎項。
但相同技術或產品,不能同時報名2個獎項。如A技術已報名「卓越技術獎」,則不可同時報名「傑出產品獎」。
建議參考簡章「二、獎項」之各獎項說明,再擇一報名。

★詳情可參考活動簡章

Q產品不是在台灣生產,能報名嗎?

A

GPA並無針對產品生產地點限制。

Q截止日期過後,還能修改報名資料嗎?

A

截止日期過後,將不再接受任何申請。主辦單位將審查廠商提交的報名申請書,確認是否符合參選資格,合者將進入評選階段。
如果資料不完整,主辦單位將通知補件,廠商須於兩日內完成補件,並由主辦單位協助上傳。若逾期未補正,主辦單位得視情況逕行淘汰或依廠商現有文件進行評選。

Q評選方式怎麼進行?

A

評選分為初審、複審兩階段。


初審為書面審查,委員針對報名資料審查並核算指標分數。

複審為實體審查,除「傑出產品獎-先進設備及智慧製造類」外,參選廠商須提供參選實體,進行簡報與評審問答。「傑出產品獎-先進設備及智慧製造類」可以口頭簡報或影片代替提供參選實體。


若參賽產品/技術未達標準,得以從缺方式處理。各獎項評選指標可參考簡章「附件三:獎項評審項目。」

 

★詳情可參考活動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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