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bout GPA 關於GPA
(Image)

Selection Method
評選方式

  •  
    網路報名
  •  
    初審
  •  
    複審
  •  
    頒獎典禮

參選暨評審程序

第一階段:網路報名

  1. 報名廠商需在報名截止期限內,至活動網站註冊報名資料,並上傳報名申請書與附件,逾時恕不接受任何申請。
  2. 報名截止後,由主辦單位針對廠商提出之報名申請書進行審核,審查是否合乎參選資格,合者進入第二階段評選,缺件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於二日內補件,不合者逕行淘汰或逕依廠商所提供之文件進行評選。

第二階段:委員評選,分為初審、複審

初審

  1. 參選資格:完成第一階段之網路報名,並通過主辦單位資格審查者。
  2. 根據參選廠商提出之報名申請表,委請評選委員進行文件審查並核算指標分數。
  3. 分別計算「卓越技術獎」、「傑出產品獎」二個獎項初審加權平均分之前五名,產生進入複審之入圍名單。
  4. 初選後一個月進行複審。入圍複審者,主辦單位將以電話及e-mail通知時間地點,未入圍者則不另行通知。

複審

  1. 參選資格:由評選會主席針對初審加權平均分前五名之「卓越技術獎」、「傑出產品獎」召開複審會議。
  2. 複審會議之入圍廠商需提供參選實品,並針對其產品/技術進行10分鐘簡報,以及10分鐘之評審問答。
    然考量智慧製造與設備類廠商不易提供設備機台供實地複審Demo,僅「傑出產品獎-先進設備及智慧製造類」入圍複審廠商可以口頭簡報及3~5分鐘影片代替實品審查,簡報及影片共10分鐘,評審問答5分鐘。
  3. 「傑出人士貢獻獎」由評選會就顯示器產業有特殊貢獻者,以提名方式產生入圍名單,當選人至少應獲複審會議出席之評選會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。
  4. 參獎產品或技術未達標準者,得以從缺方式處理。

評選會

由主辦單位規劃及邀請適當之官、學研等專業人士組成評選會,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之原則進行初審、複審之評審工作。

得獎表揚

頒獎典禮、鼓勵參展Touch Taiwan系列展,展示得獎作品

  1. 頒獎典禮:主辦單位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座以玆表揚。
  2. 產品展示:為強化獲獎之產品技術推展成效,鼓勵得獎廠商報名參展「Touch Taiwan 系列展」,於會場展示得獎作品。

 

TOP